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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作者: 发布时间:2020-5-14 15:09:14 浏览次数:

 1、若因故中途停止,再恢复打设时,至少须先打入30cm深度后,才可恢复贯入量纪录。

 2、钢杆基础打桩开始时,由第1锤开始至预定深度或规定之锤击贯入量为止,不得中途停顿,以免因土壤与桩身密接而造成打设困难。

 3、所有钢杆桩须打至规定之长度,且根据打入地层最后30cm之锤击数或最后10锤之平均贯入量,由工程司认可之打桩公式计算所得之安全承载力大于设计安全承载力100%以上,才可停止打桩,否则须接桩续打。